9月3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细则,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新政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商贷+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非销户原因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
9月9日,济南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人流涌动,往来市民的目光被大厅内外“春运”般的人群所吸引。这不是春运,而是公积金新政出台后,济南市民对公积金新政策的集中反映。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新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及《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新政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商贷+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非销户原因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新政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济南公积金新政出台第二天,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便开始出现大批前来提取公积金余额的市民。不少前来公积金服务中心的市民对于新政策都是不甚理解,但又害怕将来不好支取,因此想抢在新政实施前赶搭“末班车”。这一排队提取公积金余额的热潮从4日开始延续至今,仍未见消退之势。
为了应对公积金余额提取“热潮”,济南公积金中心发布补充公告,将两类人群(今年9月30日前取得有效购房凭证满3年且未办公积金贷款者、今年9月30日前取得购房全额发票或房产证的有公积金贷款者)的公积金提取时间可延至2014年3月底。
补充公告出台后市民对于新政仍然不甚理解,排队提取公积金余额的“热潮”未见丝毫减弱。为此,9月11日下午济南公积金中心举行新闻通报会,公开向市民致歉,并对新政首次进行了官方解读。
1、凡因购买自有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未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有效购房凭证满3年的。
2、有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贷款所贷房屋在2013年9月30日之前取得全额发票或房产证的。
因购房提取公积金没有使用公贷,有关凭证在9月30日前没有满三年,但到了10月新政开始实施后有效凭证满三年的。
1、市民在按贷款合同的约定每还本付息满一年后,可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年还款本息。
2、在还贷半年后,可以提前还款,随后可提取公积金。
Q:购买公寓能否取用公积金?
A:如果购买的是居住性质的公寓,可以在购买后按照相关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购买的是商业性质的公寓,则不能提取。
Q:买小产权房能否取公积金?
A:如果购买的是村改房等小产权房,由于无法提供发票和房产证,因此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
Q:购房改房能取多少公积金?
A:具体根据购房时的房款总额确定,因为购房提取公积金时,金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
Q:商贷买房能否提取公积金还贷?
A:单纯商业贷款也可以每年提取公积金用于还款,提取额不超过上一年还款的总额。
Q:儿女买房子可以取父母的公积金吗?
A:如果父母和子女的户口还在一个户口簿上,儿女买房时就可以取用父母账户上的公积金。
Q:夫妻一方因购房提取过公积金,另一方提取时是否受影响?
A:因购房夫妻一方提取过公积金的不能再取,另一方还有再取一次的机会。
Q:因购房取公积金和因还贷取公积金有什么区别?
A:市民购房后,可以因为购买住房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购买一套房子只能取一次。 有贷款的市民,可以在购房还贷满12个月后,每年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取款额不得超过上一年还款总额。
Q:凭装修合同能否提公积金?
A: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情况可以提取。装修明确可以提用公积金,翻修指的是把原有房屋拆掉重建,而大修指的是房屋的主体结构发生变化。
Q: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余额有效证明材料都有哪些?
A: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三项。如果没有房产证,必须是购房合同与发票同时具备;如果拿购房合同作为凭证,时间以此为准,与房产证没有关系。各种凭证均以开具时间为准。
Q:一次性提取余额后,未来缴存的公积金如何处理?
A: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存储后,产生的余额可以在未来购房时继续提取。如果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无法提取余额,可以在退休时一次性提取,也可以在再次购房时根据有关条件使用。
Q:还贷多年未提取过公积金,能否按照累积的额度一次性进行提取?
A:公积金年提取额是可以累计的。例如一年还款25200元,三年中都在还款但没有提取过公积金,可以将三年的还款额累加在一起,一次性取出75600元。
Q:提取公积金需要多长时间?
A:公积金中心会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调查核实,并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Q:公积金利息怎么计算?
A:A:公积金每年的结息日是在6月30日。上一年6月30日之前的,算往年的,按同档次的三个月定期存款计息。当年缴的部分按活期计息。 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因每个人贷款的时间、年限不同,也不尽相同。大体测算,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商贷的七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