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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第三轮集中土拍收官!能建城发拿地、平台兜底,均底价成交
来源:乐居买房2022-10-31 16:38:18

10月31日,济南第三轮集中拍地收官。除西客站片区一宗医疗用地竞价两轮外,其他31宗地均底价成交,成交总金额780140万元,能建城发拿地,平台公司兜底成交。

部分地块竞拍结果如下:

市中区白马山地块:能建城发(原葛洲坝地产)+市中控股

大庙屯地块:城建

西沙王庄地块:槐荫控股

济钢组团B-28、B-29、B-40:济南城投

济钢组团B-41、B-42:济南城投

长清大学园组团:长清城建

根据最新公告,公告序号为22066号的大学园紫薇路西南、瓦特路东北地块ADX01-1、ADX01-2、ADX01-3、ADX01-4、ADX01-5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调整为2022年10月31日10时,网上挂牌时间调整为2022年10月20日9时至2022年10月31日10时30分。

从住宅用地的成交区域来看,槐荫、天桥、历城、市中、莱芜均有土地成交。

市中区刘长山路、机场路西北地块A-1、A-2地块 

竞得人须在2022TDGP03R0088地块内无偿配建、代建以下设施:

(1)无偿配建一处不少于1068平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含警务室)、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46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和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民发〔2018〕55号)、《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卫发〔2018〕54号)、《济南市关于规范新建住宅小区室内副食品市场(菜市场)用房规划、建设、移交和运营管理的通知》(济商务字〔2020〕138号)、《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建发〔2017〕65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配建设施的建设和移交工作,由市中区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2)无偿代建地块X-1内教育设施(9班幼托,占地0.67公顷),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中心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18〕24号)要求,竞得人须与市中区教育主管部门签订教育设施代建移交协议,由市教育主管部门、市中区政府负责监管实施。

竞得人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套建设满足项目需求的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转运等环境卫生设施,并与市中区城管部门签订监管协议,由市中区城管部门监督实施。

该宗地设定最高限价8.0656亿元,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按照“限地价、竞建筑品质和建设进度”方式出让。

大庙屯片区剩余地块A-9

竞得人须无偿配建、代建以下设施:

(1)须无偿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含社区警务),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1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

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卫发〔2018〕54号)、《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建发〔2017〕65号)、《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民发〔2018〕55号)、《济南市关于规范新建住宅小区室内副食品市场(菜市场)用房规划、建设、移交和运营管理的通知》(济商务字〔2020〕138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配建设施的建设和移交工作,由市中区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2)须无偿代建地块X-7内教育设施(15班幼托,占地面积约1.04公顷)。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中心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18〕24号)要求,竞得人须与市中区教育主管部门签订教育设施代建移交协议,由市教育主管部门、市中区政府负责监管实施。

竞得人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套建设满足项目需求的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转运等环境卫生设施,并与市中区城管部门签订监管协议,由市中区城管部门监督实施。

竞得人须根据《济市中经营用地〔2020〕6号》文件要求,对地块内历史建筑观音祠应实施原址保护,应采取结构加固措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合理确定使用功能。

该宗地设定最高限价7.3806亿元,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按照“限地价、竞建筑品质和建设进度”方式出让。

西沙王庄城中村改造项目A-3地块

推进片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产业扶持培育力度,竞得人须在本地块提供地上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的住宅,作为人才公寓,提供给片区重点优质企业使用,装修标准、交付时间等要求由槐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监督实施。土地成交5年后,经槐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方可对外销售。土地成交10日内,就相关问题与槐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监管协议。

竞得人须无偿配建以下设施:须无偿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竞得人须按照《济南市关于规范新建住宅小区室内副食品市场(菜市场)用房规划、建设、移交和运营管理的通知》(济商务字〔2020〕138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配建设施的建设和移交工作,由槐荫区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竞得人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套建设满足项目需求的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转运等环境卫生设施,并与槐荫区城管部门签订监管协议,由槐荫区城管部门监督实施。

最高限价要求:本宗地设定最高限价7.0375亿元,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按照“限地价、竞建筑品质和建设进度”方式出让。

济钢片区22064、22065号打包地块

竞得人须配建、代建以下设施:(1)竞得人须在地块B-41内配建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68平方米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含社区警务室),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94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94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设施。

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建发〔2017〕65号)、《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室内副食品市场(菜市场)用房规划、建设、移交和运营管理的通知》(济商务字〔2020〕135号)、《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民发〔2018〕55号)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配建设施的建设和移交工作,由历城区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竞得人须无偿代建地块BX-13内教育设施(15班幼托,占地面积约1.05公顷),代建的教育设施须与首期住宅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土地成交后10日内,竞得人须与历城区教育主管部门签订教育设施代建移交协议,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历城区教育主管部门办学使用。

竞得人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套建设满足项目需求的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转运等环境卫生设施,并与历城区城管部门签订监管协议,由历城区城管部门监督实施。

长清大学园组团地块

根据挂牌文件,竞得人须无偿配建以下设施:

(1)须在ADX01-1地块内配建1处不少于5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2)须在ADX01-5地块内配建1处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含社区警务),1处不少于140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处不少于1500平方米的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1处不少于6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处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须按照《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建发〔2017〕65号)、《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民发〔2018〕55号)、《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卫发〔2018〕54号)、《关于规范新建住宅小区室内副食品市场(菜市场)用房规划、建设、移交和运营管理的通知》(济商务字〔2020〕138号)的要求,做好配建设施的建设和移交工作,由长清区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竞得人须无偿代建地块ADX01-6内教育设施(6班幼托,占地面积5149平方米),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中心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18〕24号)要求,竞得人须与长清区教育主管部门签订教育设施代建移交协议,由市教育主管部门、长清区政府负责监管实施。

竞得人须代建长清大学城实验学校南校区(丁香路)教学楼、实验楼、地下车库及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建筑面积约9427平方米,建成后将代建的教育设施无偿移交长清区教育和体育局并签订教育设施代建移交协议,由长清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监督实施。

宗地范围内现存一处汉代窑址,实施原址保护,不开发、不强夯,并做好保护工作。遗址区域将由长清区文化和旅游局依法登记保护并加强监管。

竞得人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套建设满足项目需求的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转运等环境卫生设施,并与长清区政府主管部门签订监管协议,由长清区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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