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限价令”出台

济南“限价令”出台

 4月24日9时,济南房地产信息系统停网升级,而据济南市建设部门透露的消息显示,新系统将于29日上线。本地房企在将来申报某一项目单体楼的预售资格时,需要有一个报价录入系统之中;如果项目在销售过程中售价超出了最高限价,将无法网签,也就无法办理房产证。

 房产信息系统升级这件事本身并没有什么稀奇,但“项目售价超最高限价将无法网签”这一新政,却让人不由得联想到近期广州、北京等地推出的“限价令”。实际上,济南市建设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也明确表示,此次系统升级的首要目的就是为了落实“国五条”有关房产信息系统建设的有关规定。

 “国五条”及各地地方细则出台之后,全国楼市非但没有“降温”,反而迎来了新一波的成交高潮,各地二手房及新房成交量纷纷在3月创下新纪录。在成交热潮之下,各地不断给“国五条”打着“补丁”,深圳、广州、北京等地就相继传出了将推行“限涨令”或是“限价令”的消息。虽然深圳和广州的相关机构进行了辟谣,不过北京的“限价令”却是实实在在地开始实施了。[详细]

北京“限价令”效果显著 争议犹存

北京“限价令”效果显著 争议犹存

 4月10日,北京市住建委主任杨斌在媒体上表态称,对于本地报价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和周边在售项目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房项目,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或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同时有消息称,京市住建委已分批约谈均价在6万元/平方米以上的高端项目负责人。

 这一被称为京版“限价令”的措施一出台,立刻就显现出了其巨大的杀伤力。根据媒体报道的消息显示,北京20个左右热销项目的网签被暂停,截至4月第三周的住宅成交面积环比减少了60.8%,且4月仅仅有12个项目入市。

 实际上,“限价令”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早在2011年年底时,包括中山在内的广东四座城市,以及廊坊、烟台、秦皇岛等地都实施过楼市限价,而其目则是为了确保实现各地2011年度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中山当年的“限价令”有效期不足60天,仅仅是一个“救火措施”。

 不过,此次北京以及济南的“限价令”显然与之前中山的案例性质有所不同,在4月这个时间节点上释放出这一消息,其所造成的影响无疑将持续更长的时间,覆盖更大的范围。而这种直接以行政手段干涉市场的调控方式又是否真的有效,确实引人深思。[详细]

调控不是“单行道” 为何总用行政手段

调控不是“单行道” 为何总用行政手段

 北京“限价令”出台之后,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就撰文指出了其有四大“负作用”。一是“限价令”可能成“促涨令”,导致中低端楼盘普遍提价;二是可能使开发企业放弃精装修,改为毛坯房入市;三是可能使部分开发企业在产品建造上适当降级;四是可能导致开发企业出现各种措施规避限价。

 进入4月以来,济南的新房成交已经连续三周维持在了平稳的水平,每周的成交量涨跌幅均维持在5%或更低的水平,因此相关部门选择在此时出台具有一定“负作用”的“限价令”显得令人费解。市场已经有所降温,为何还要开出一剂“猛药”?

 不可否认行政手段的调控效果确实更加立竿见影,但它却不可能作为长期的调控措施执行,这种直接干预价格、供求,有违市场规律的措施,只能作为非常时期的短暂调控手段。类似北京这样将调控目标锁定在高端项目上,却不探求如何解决刚需问题的做法,实在是有些本末倒置。

 高端项目有人愿卖,有人愿买,相关部门却要做出种种限制,惹得买卖双方都不高兴,颇有些“第三者插足”的意味。而明明可以用信贷、税收、土地供应等经济手段进行调控,却偏偏要选用最为简单粗暴的行政手段干预市场,令人怀疑相关部门是否真正考虑过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调控其实从来都不是“单行道”,没必要总是在一条路上走到黑。[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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