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疫苗接种,济南疾控最新提醒
来源:济南时报2021-06-21 15:19:05
按照国家、省工作部署,济南市当前处于集中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接种进程中。 根据工作安排,6月10日前接种第一剂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和重组新冠病毒疫苗的,要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第二剂接种任务。 截至6月19日24时,我市累计接种950.16万剂次。其中,我市已有570.33万18岁以上人群完成了第一剂次接种,370.04万人完成了两剂次接种,第二剂次总体完成率67.81%。
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最有效的手段。研究数据表明,疫苗全程接种非常重要,仅接种第一剂新冠病毒疫苗不能产生预期的免疫效果,完成全程接种后才可以产生良好的保护效力。为保障您和家人朋友的健康,济南市疾控中心提醒大家尽早接种第二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已接种第一剂次(北京科兴中维、国药中生灭活疫苗间隔≥21天;智飞重组蛋白疫苗≥28天)的市民朋友,请于6月30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让我们的健康码披上金色的外衣;
接种第二剂次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尽量到接种第一剂次的门诊接种第二剂次疫苗;
我市第二剂次接种采用电话、短信或社区、单位通知等形式,请您注意查收。
我市多数门诊采取延时下班,周末开诊等措施,以方便并确保您的及时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筑牢免疫屏障,让我们行动起来,尽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的全程接种。
昨晚,“健康山东”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根据国家和我省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统一安排部署,6月份我省(除出国等急需接种的人员外)有序推进首针受种者第2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已经接种了一针灭活疫苗还需要接种第二针吗?
目前我省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包括灭活疫苗、重组亚单位疫苗和腺病毒载体疫苗3种,其中灭活疫苗全程接种需要2剂次,重组亚单位疫苗需要3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需1剂次。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非常重要,疫苗全程接种的剂次数是基于临床试验科学数据的,只有完成全程接种才能获得有效的免疫保护。 按照规定,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第2剂次与第1剂次间隔时间≥3周,尽量在8周内完成;新冠病毒重组亚单位疫苗相邻两剂次间隔时间≥4周,第2剂次尽量在第1剂次后8周内完成,第3剂次尽量在第1剂次后6个月内完成。 基于目前的循证证据,延迟接种只会使获得免疫保护的时间晚一些,不会降低最终的接种效果。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间隔内完成全程接种,只需补种未接种的剂次即可,无需从头接种。 原则上第2剂次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的原接种点进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原接种点接种的,也可以在其他接种单位接种,但需要带上第一针接种凭证。接种前,建议留意现居住地的接种工作安排,或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和就近的接种点咨询。 目前山东省使用7个疫苗企业的3种新冠病毒疫苗,国家规定可使用不同企业生产的同种疫苗完成全程接种。也就是说,第1剂次使用灭活疫苗,第2剂次仍要使用灭活疫苗;第1剂次使用重组亚单位疫苗,第2剂次仍要使用重组亚单位疫苗。 根据不同需要,目前我省采取集体预约和个体预约两种形式。个人可登陆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预约;预约完成后,出示接种凭证码即可进行接种。 通常情况下,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如药物控制良好、病情稳定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时,需向接种医生主动说明个人的健康状况和疾病、过敏史、服药情况等,医生会综合判断作出适当的接种建议。如接种首剂新冠病毒疫苗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不能接种第2剂次疫苗;如果不能判断是否属于严重过敏反应,可以咨询接种门诊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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