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乐居网 资讯中心 焦点解读

正文

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乐居买房2022-03-14 10:29:36

  乐居新媒体济南讯 卢佳一 近期,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4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通知自2022年3月20日起实施,试行期限3年。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因家庭成员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确需出租住房的,应按照国家及本市住房租赁管理、共有产权住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活动纳入本市住房租赁监督管理范围。

  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活动统一通过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办理,购房人为住房出租责任人,承担住房出租安全责任,履行住房维修等义务,约定住房拟出租价格、期限、出租方式、租金收益分配等,并说明出租原因。住房租赁合同由购房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通知》明确了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未经代持机构同意擅自出租共有产权住房或欠缴政府产权份额租金收益的,应按照共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代持机构返还违规期间政府产权份额的租金定额收益。市、区住建管理部门将对违规出租共有产权住房的相关机构和个人,采取将不良记录入管理系统、追究合同违约责任、暂停住房回购和上市手续等措施。


重要提示:本页面内容,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页面所载内容不代表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最终以开发商实际公式为准。商品房预售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户在购房时需慎重查验开发商的证件信息。本页面所提到的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楼盘点评

    暂无评论, 您可以发起评论
    lejujinan2018 lejujinan2018 加入城市买房砍价群。实时讨论购房热点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