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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022年第二次集中土拍即将开启!18宗地归宿如何?
来源:乐居买房2022-07-27 16:12:30

     乐居买房讯  据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显示,济南2022年第二批“两集中”供地土地将于8月1日迎来拍卖。根据公告,济南共挂牌41宗地。8月1日共有18宗土地出让,总占地面积约66万㎡,其中23宗商业用地将于8月3日拍卖。

    据了解,此次土拍地方大佬齐聚,不少地块都有地方民企的身影。18宗土地,目前关注度最高的旅游路以北、玉岭山以南地块,7月20日已有大佬开始出价,目前已有四轮竞价,山东彤润、银丰、瑞马、鑫都、烟台金象泰、康养置业、华润、南益等都有意向报名;唐冶片区围子山路以东、文苑街以南地块,目前已有两轮竞价,山东鲁强投资、康养置业、银丰、华润、瑞马等有意向报名;历下科技城及科技城组团地块、水屯路以东地块、历城东彩石组团、郭店等13地块目前仅有一轮竞价,底价成交几率较大;省棉麻公司A地块、高新两河片区地块暂无出价。

     相较于今年第一轮平台托底“惨淡收场”,此次土拍伴随地方大佬们的加入能否再度开启“群雄逐鹿”的场面,我们拭目以待。

     从区域分布来看,历城区供应8宗,主要分布在彩石片区、唐冶片区、郭店片区、省棉麻公司A地块,其中省棉麻地块是此次土拍出让面积最大、价格最高的地块,位于胶济铁路以南、辛祝路以东、祝舜路以北;历下区挂牌4宗,其中2宗为商业打包地块,主要集中在科技城12街区工业南路以北;天桥区1宗土地位于水屯路以东地块,高新区2宗住宅地块;长清区3宗土地位于文昌街道和平安片区。

     8月3日共有133.9万㎡的商业用地出让,槐荫区医学中心片区9宗土地供应105.46万㎡,包含大量医疗卫生、交通服务场站用地,为供应主力,天桥区2宗、市中区3宗、长清区2宗、历城区7宗,一共23宗土地出让。

     彩石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2地块2022TDGP12R0052

     旅游南路南侧、狼猫山北侧地块2022TDGP12R0051

       竞得人须无偿配建、代建以下设施:

     (1)须在2022TDGP12R00052号地块内无偿配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含社区警务)、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

     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建发〔2017〕65号)、《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民发〔2018〕55号)、《济南市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室内副食品市场(菜市场)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商务字〔2018〕72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配建设施的建设和移交工作,由历城区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2)须在与2022TDGP12R00052号地块相关联的X-3地块内无偿代建教育设施(24班初中,占地面积约3.47公顷),须在与东彩石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2地块相关联的X-4地块内无偿代建教育设施(18班幼托,占地面积约1.32公顷),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中心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18〕24号)要求,竞得人须与历城区教育主管部门签订教育设施代建移交协议,由市教育主管部门、历城区政府负责监管实施。

    根据市文物局出具的考古意见(济文保发〔2022〕101号),2022TDGP12R00052号地块范围内发现面积约3684平方米遗址区域,要求原址保护。

     旅游路以北、玉岭山以南地块2022TDGP12R0049

     竞得人须在X地块内无偿代建教育设施(9班幼儿园,占地面积约0.72公顷),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中心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18〕24号)要求,竞得人须与历城区教育主管部门签订教育设施代建移交协议,由市教育主管部门、历城区政府负责监管实施。

     科技城12街区地块12-07 2022TDGP02R0044

    竞得人须无偿配建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按照《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建发〔2017〕65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配建设施的建设和移交工作,由历下区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竞得人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套建设满足项目需求的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转运等环境卫生设施,并与历下区城管部门签订监管协议,由历下区城管部门监督实施。

     科技城12街区地块12-04/12-06/12-08

     竞得人须在202 2TDGP02R0045号地块内提供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4000平方米(最终回购面积以实际安置面积为准)住宅安置房源,只用于丁家村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由历下区政府指定单位济南市历下区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3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日内,竞得人须就安置房相关事宜与历下区政府指定单位签订监管协议,由历下区政府监督实施。

      竞得人须按照历下区政府要求,承诺落实以下条件:

     (1)商务办公202 2TDGP02C 0046 号地块由竞得人自持并整体运—16—营,不得出售。

     (2)竞得人或其控股公司的关联公司需在该片区按照济南市打造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整体要求,引入不少于15家符合以下任一要求的企业: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瞪羚或独角兽型企业;引入不少于 2 家取得一行两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的全国性金融机构的区域总部;引入不少于3 家全球性创新科技、智能智造类企业区域总部(总资产规模达5000 万元及以上)。 土地成交后3 个工作日内,由历下区政府负责对竞得人产业引入承诺情况进行审核,并与竞得人签订产业合作监管协议由历下区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竞得人须无偿配建、代建以下设施:

  (1)须在 202 2TDGP02R0045号地块内配建 1 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 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民发〔2018 〕55 号)、《济南市关于规范新建住宅小区室内副食品市场(菜市场)用房规划、建设、移交和运营管理的通知》(济商务字〔2020 〕138 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配建设施的建设和移交工作,由历下区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2)须在地块X-1内无偿代建教育设施(6班幼托,占地面积约0.45公顷),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中心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18〕24号)要求,竞得人须与历下区教育主管部门签订教育设施代建移交协议,由市教育主管部门、历下区政府负责监管实施。

     水屯路以东地块2022TDGP05R0048

     竞得人须无偿配建1处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1处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站、1处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的养老服务设施、1处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

     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建发〔2017〕65号)、《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卫发〔2018〕54号)、《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民发〔2018〕55号)、《济南市关于规范新建住宅小区室内副食品市场(菜市场)用房规划、建设、移交和运营管理的通知》(济商务字〔2020〕138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配建设施的建设和移交工作,由天桥区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郭店片区土河以西、工业北路以北A-4/A-5/A-6

     竞得人须无偿配建、代建以下设施:

   (1)须在2022TDGP12R00053号内无偿配建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含社区警务),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7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建发〔2017〕65号)、《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民发〔2018〕55号)的要求,做好配建、代建设施的建设和移交工作,由历城区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2)须参与分摊建设X地块教育设施费用(15班幼儿园及18班小学,占地面积约3.28公顷,预计建设费用共计10200万元),该项目竞得人须出资约2715万元(其中幼儿园1251万元、小学1464万元)。

     竞得人需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将教育建设资金缴纳历城区财政局指定账户,由历城区财政局拨付济南历城控股集团组织实施建设。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中心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18〕24号)要求,济南历城控股集团须与历城区教育主管部门签订教育设施代建移交协议,由市教育主管部门、历城区政府负责监管实施。

     省棉麻A地块2022TDGP12R0056

      省棉麻公司A地块住宅部分作为历城区政府回迁安置用房使用。扣除公建、配套等须无偿移交部分,项目地上剩余住宅部分全部建筑面积由历城区政府指定单位山东历城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购。综合考虑地块代建、配建设施,地上建筑面积按照不高于16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竞得人须就回购事宜与山东历城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权属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竞得人需按照山东历城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开展房屋设计,设计方案报批前需取得山东历城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认可。项目的开发建设、回购、移交等事宜由历城区政府监督实施。

      竞得人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套建设满足项目需求的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转运等环境卫生设施,并与历城区城管部门签订监管协议,由历城区城管部门监督实施。

     竞得人须无偿配建以下设施:(1)须在地块内无偿配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68平米社区综 合服务设施(含社区警务)、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30平方米的社区 养老服务设施、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 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建发〔2017〕65号)、《关于加强 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 (济民发〔2018〕55号)、《济南市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室内副食 品市场(菜市场)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商务字〔2018〕72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配建设施的建设和移交工作,由历城 区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须在X地块内无偿代建教育设施(9班幼儿园,占地面积约0.67公顷),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中心城教育资 源优化配置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18〕24号)要求,竞得人须 与历城区教育主管部门签订教育设施代建移交协议,由市教育主管部 门、历城区政府负责监管实施。

     唐冶片区围子山路以东、文苑街以南地块2022TDGP12R0050

     竞得人须无偿配建、代建以下设施:(1)须在22028号地块内无偿配建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68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含社区警务),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8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的社区机构养老设施,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

     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建发〔2017〕65号)、《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民发〔2018〕55号)、《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卫发〔2018〕54号)、《关于规范新建住宅小区室内副食品市场(菜市场)用房规划、建设、移交和运营管理的通知》(济商务字〔2020〕138号)的要求,做好配建、代建设施的建设和移交工作,由历城区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须在X-2地块内无偿代建教育设施(18班幼儿园,占地面积约1.32公顷),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中心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18〕24号)要求,竞得人须与历城区教育主管部门签订教育设施代建移交协议,由市教育主管部门、历城区政府负责监管实施。

     高新区两河片区经十东路以北、27号路东侧地块A-1/A-2

     竞得人须无偿配建、代建以下设施:(1)须集中配建开放使用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含建筑 面积不少于 2568平方米的社区公共服务综合设施,其中包括 不少于 1000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服务用房、不少于68平方米的 社区警务室、不少于6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不少于6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不少于300平方米的综 合文化站。 - 25 - 竞得人须按照《济南市关于规范新建住宅小区室内副食品 市场(菜市场)用房规划、建设、移交和运营管理的通知》(济 商务字〔2020〕138号)、《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 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建发〔2017〕65号)、《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 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民发〔2018〕55号)等文 件的要求,做好配建设施的建设和移交工作,济南高新区生命 科学城发展中心负责监督实施。 (2)土地竞得人须无偿代建地块X-1(15班幼托,占地 面积约 1.13公顷,建设规模不低于8935平方米)教育设施, 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中心城教育资源优化 配置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18〕24号)要求,土地竞 得人须与济南高新区教育主管部门、济南高新区财政性投资项 目推进中心签订教育设施代建移交协议,由市教育主管部门、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管实施。

     东王城中村改造A-4地块2022TDGP13R0057

     竞得人须无偿配建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68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含社区警务),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7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

     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建发〔2017〕65号)、《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民发〔2018〕55号)、《济南市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室内副食品市场(菜市场)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商务字〔2020〕22138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配建设施的建设和移交工作,由长清区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竞得人须出资扩建现状长清区第二实验小学,由24班规模扩建至30班规模,预计扩建费用约2000万元,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中心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18〕24号)要求,竞得人须与长清区教育主管部门签订教育设施代建移交协议,由市教育主管部门、长清区政府负责监管实施。竞得人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套建设满足项目需求的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转运等环境卫生设施,并与长清区城管部门签订监管协议,由长清区城管部门监督实施。

     长清区平安片区平安店村旧村址地块A-1/A-2

     竞得人须无偿配建以下设施:

     (1)须在地块A-1无偿配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68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含社区警务),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

     (2)须在地块A-2无偿配建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民发〔2018〕55号)、《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卫发〔2018〕54号)、《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济建发〔2017〕65号)、竞得人须按照《济南市关于规范新建住宅小区室内副食品市场(菜市场)用房规划、建设、移交和运营管理的通知》(济商务字〔2020〕138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配建设施的建设和移交工作,由长清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竞得人须无偿代建地块X-1内教育设施(6班幼儿园,占地面积约0.45公顷),须扩建平安中心小学校区(扩建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运动场迁建15000平方米,总投资约3000万元,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中心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18〕24号)要求,竞得人须与长清区教育主管部门签订教育设施代建移交协议,由市教育主管部门、长清区政府负责监管实施。

     竞得人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套建设满足项目需求的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转运等环境卫生设施,并与长清区城管部门签订监管协议,由长清区城管部门监督实施。

     济南2022年第二次集中土拍即将开启,18宗土地归宿何处?地方大哥们能否为济南市场注入新鲜活力竞拍情况乐居新媒体将持续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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